主題亮點

數位匯流新創服務:本土OTT影音服務
Innovative Services in the Age of Digital Convergence: Introduction to Local OTT Services
隨著數位匯流時代來臨,未來OTT將成為個人及家庭的維繫與娛樂核心,也吸引全球網路、電信、內容等業者搶進。OTTOver The Top)是指在公開網際網路的寬頻環境進行傳輸,透過各種終端(如平板、手機、電腦等)提供各式服務,目前主要以即時通訊軟體、數位影音內容為大宗。近年國內電信業、有線電視及頻道業者受到各國各類OTT服務夾擊,除了LINE等即時通訊軟體外,影音OTT諸如YouTubeDailymotion等,更改變台灣年輕族群的收視習慣。

關於OTT產業的發展,北美帶領OTT視訊服務發展,從2010年至今短短五年,歐洲和亞洲已逐漸發展,為傳統商業模式和相關產業鏈帶來商機與衝擊,惟相較鄰近國家,國內OTT產業發展緩慢,在全球主要OTT業者包括Google、蘋果、 Youtube ,甚至LINEWeChat,近年積極借用電信或有線電視寬頻網路、大賺內容服務應用財之下,嚴重侵蝕電信、有線電視整體營收,因此台灣的電信及有線電視也紛紛宣布投入OTT市場,其中,電信三雄與其他影音業者攜手布局OTT產業,有線電視繼凱擘與頻道業者合組聯盟、合攻OTT市場之外,中嘉也決定跨足OTT。中華電信已經成立OTT辦公室,未來還將整合MOD、行動HamiHichannel線上影音業務,未來將推出自己的OTT新品牌;遠傳電信則與鴻海合作OTT業務,而近來其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也展現出其經營OTT業務的企圖;台灣大則與凱擘有線電視、中天、TVBS、東森等八大頻道商日前宣布合組聯盟並成立OTT影音平台,打算推出包括VOD隨選視訊在內的OTT服務 。另外,頻道業者三立及東森也正擘畫OTT影音服務,而頻道商TVBS正積極搶進影音OTT(透過網路提供影音服務)布局,未來也將與全台最大電影發行公司CatchPlay攜手合作。由電信公司所推出的OTT影音服務部份,有中華電信的:MOD電視、租用寬頻網路即能在PC上使用的Hichannel、行動設備上的Hami+;遠傳電信則為「線上遠傳影城」,非遠傳手機用戶也可使用,一律採月租看到飽方式,單月租費用199元,可跨設備看片;台灣大哥大亦有myVideo線上租片服務,一樣從手機到smart TV都可看,不過收費方式甚為複雜,有單片租3979元不等,也有月租199方案,某部分熱門新片需另外付費,還有可租一系列套裝特輯 。其他已經正式營運的較大型本土OTT影音業者部份,則有包括LiTV、酷瞧、CatchPlay 線上影音、go movie 行動電影、iVideoTSUTAYA亞藝影音等,前四者皆為線上影音平台,後兩者則為線上影視出租系統,不同的是,TSUTAYA亞藝影音並不提供線上觀看功能。以下將一一介紹其服務運作模式:

流新創LiTV:為台灣第一個以正版線上影視平台
台「LiTV」是為台灣第一個以正版、繁體高清、長版影音為主的線上影視平台,不僅為多螢移動收視服務,且其付費機制也讓台灣OTT影視邁入新的紀元 。其為「美華影音」與「替您錄科技」及美國「Tivo」公司研發團隊技術合作所開發的線上卡拉OK平台,結合台灣電視機品牌大廠「大同」及「聲寶」所正式推出的連網電視服務,為台灣本土新世代網路電視服務平台,整合了美華影音、鉅亨網、壹電視、明泰科技、傳影互動、天氣風險管理開發等軟體內容產業,除了可收看一般電視節目外,還可享受專業級卡拉OK、線上租片、隨選高畫質電影、股票財經資訊、生活天氣情報、休閒娛樂等多樣性影音服務 。其上所提供的內容包括有電影、動漫和戲劇,不僅內容完整,影片傳輸速度快,所有內容都是合法授權,並推出"日本同步"動畫專欄,定期日韓劇、台劇、電視劇、電影 ;影片解析度最高可達到 720P HD 畫質,且播放器會自動切換到可流暢播放的畫質;其收費模式如圖1所示。
圖一: LiTV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https://www.litv.tv/purchase/introduction.do?to=purchaseInfo
酷瞧:台灣第一個原創影音娛樂平台
台灣數位內容產業「遊戲橘子」(Gamania)與娛樂推手「野火娛樂」(Wildfire)攜手合作,共同推出台灣第一個原創影音娛樂平台「酷瞧」,主打年輕族群(針對18-35歲年輕世代),推出音樂、影像、戲劇等多元化頻道 ;與其他線上影音網站播放電視既有節目內容不同的是,酷瞧企圖填補台灣在網路影音領域的缺口,成為國內第一個100%原創自製節目的線上平台,技術方面有遊戲橘子支援,負責網站營運及APP開發,製作則交給野火娛樂。在節目策略上,除了砸下比電視更高製作費外,也善用台灣年輕團隊的創意軟實力,推出一系列題材多元、貼近年輕人喜好且具話題性的節目 。而在獲利模式部份,初期以廣告收入為主,自製節目的版權與衍生商品的販售也可成為重要獲利來源,未來也規劃置入行銷及藝人經紀等其他商業模式,企圖在酷瞧、廣告主及平台間創造三贏的局面 。至201510月底為止,酷瞧已經成功地利用泛舟哥螢幕處女秀、網路紅人作家丹妮婊姐熱門影音頻道以及「橘子20星光大道」等節目,成功吸引大量年輕觀看族群,半年內全網影片瀏覽次數已破億次大關,並已累積將近500萬忠實平台用戶 。

圖二:「酷瞧」影音平台網站
資料來源: http://www.coture.com/

Catchplay:全台最大電影發行公司
Catchplay成立於2007(當時稱VIA OnDemand威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威盛電子轉投資、投入資本額500萬美金),提供整合性娛樂影音服務,服務內容包含院線發行、家庭娛樂、線上電影、網路電視等;在2011年從電影製片、發行、經營、銷售到數位內容等服務一手包辦,成為垂直整合上、下游的娛樂媒體公司,並於2012年推出Catchplay線上影音,首創全螢一雲數位匯流服務,從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個人電腦、智慧型電視甚至到電影院螢幕,透過Catchplay的雲端技術,可享受各項雲端訂票、雲端租片、雲端影音、雲端商務、雲端個人影音櫃等服務。目前其已經成為全台最大電影發行公司,為全台最大內容供應商,並與台灣主要電信業者、電視台、系統台等進行深度合作;目前線上影音服務已大幅改變,影音服務營業模式分為隨選服務及月費服務,各項付費服務皆需加入會員方可使用;線上影音隨選服務為消費者自行選擇欲觀賞的線上影音並支付一次性費用,看幾部付幾部;月租服務則為消費者支付月費觀賞線上影音。
圖三:CatchPlay影音平台網站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http://www.catchplay.com/?catalog=Service&page=service

go movie 行動電影:線上與實體影片皆供應
go movie 行動電影」為國內最大影音代理發行商「得利影視」推出之線上影音平台,提供最新、最強檔的好萊塢電影及最熱門國片、日本、 歐美各類型電影及BBC系列影片等線上電影租賃及下載服務,並支援跨平台服務,包括網站、各大品牌智慧型手機、平板、智慧連網電視等裝置,同時支援AndroidiOSWindows 8作業系統,隨時隨地皆可觀賞影音節目。線上影片租用採月租方案,可享當月無限次觀賞,觀賞裝置適用於電腦/手機/平板;實體影片或影片下載販售則以「得利影視娛樂網」來供應。
圖四:go movie 行動電影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https://www.gomovie.com.tw/

iVideo:無店舖經營之影音出租中心
iVideo24小時影音出租中心,會員利用網際網路預約選取 DVD / VCD / 無線網卡 / 無線寬頻分享器,透過便利商店「到店取貨」機制,將會員所選的商品運送到指定的取件點,會員只要在取件點領取商品即可;商品歸還時,OK、萊爾富取件需還到原取件門市,7-11取件可還到任何一家7-11;其採無店舖經營,預約選片只能透過網路進行,以節省了店面租金開銷,因此影片租金比一般實體影片出租店的價格便宜,其近年來針對國外旅遊時的WiFi分享器租用甚為熱門
圖五:iVideo影片租用說明
資料來源:https://www.ivideo.com.tw/document/beginner.asp

Tsutaya亞藝影音:結合實體店面與網路平台的影音出租服務
國內影音實體出租店龍頭亞藝影音,於201212月與日本Tsutaya合作,雙方以「Tsutaya亞藝影音」為名,在臺灣推展影音連鎖複合性商店的服務,以深入全台每一個社區為期發展策略。亞藝其隸屬於「中環集團」,旗下影音娛樂事業包括得利、中藝、威翰、台灣網、e美人網等豐富的資源, 涵蓋影視製作及代理,正逐步推動集團上下游垂直整合。而「Tsutaya」則為日系影音集團Culture Convenience Club(CCC)旗下負責經營音樂影音軟體、書籍、遊戲軟體的出租以及銷售等服務的連鎖品牌通路,為日本影音連鎖複合性通路龍頭,亞藝影音從2012年起與其合作,希望藉此擴展影音商品內容的深度 。Tsutaya亞藝影音目前首月可以免費體驗NT$599的暢租方案,無料體驗期間除了「最新片」無法租借外,熱門片、超值片、美國影集、亞洲戲劇都能直接在家租借,然後到鄰近的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取/還片,不需要額外運費;與其他影音平台不同的是,其並無法讓使用者在線上直接觀看影音節目,只能夠透過實體影片播放才能觀賞。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土OTT影音服務主要集中在影音內容提供上,除了「酷瞧」有本土原創影音娛樂內容外,其他平台的內容主要來自其他影音內容供應者。由於數位匯流之下,內容仍是決勝的關鍵點,長期購入影音內容並非長遠之策,唯有內容產製者才能完整擁有眼球停留權,因此本中心新創服務團隊亦積極參與新型態之影音內容相關系統服務,希望為本土OTT的內容帶來新的可能性,該團隊所開發的CineVoyage電影場景深度旅遊資訊系統即為一例。

圖六: Tsutaya亞藝影音商業模式
資料來源:https://rental.asia1.com.tw/web/index/index.jsp
CineVoyage電影場景深度旅遊資訊系統
文創是近年來全球注目的焦點,尤其在旅行、美食等生活文化上的推廣,與設計、視覺等藝術創作的拓展特別顯著。而電影電視與旅行,一直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在歐美因影視拍攝場景而後成為旅行景點的例子甚多:「慾望城市」帶動了紐約時尚女性的旅遊行程;「魔戒」開啟了紐西蘭中古風光的旅遊契機。近年來,台灣也開始有電影電視帶動旅遊的成功例子:「海角七號」重燃起墾丁旅遊熱潮;「我可能不會愛你」讓新加坡觀光大幅提升。而隨著社群與網路的普及,更多獨立且各具特色的小眾族群產生,旅行樣貌從過往的旅行團時代,逐漸走向個人化的自主旅行,或是有特殊主題的深度旅行。但是當自助背包客看到電影中夢寐的旅遊場景,要不透過專業旅行社包裝,自己從龐大分散的網路世界中規劃出旅遊行程,恐非易事;加上網路資訊品質參差不齊,眾說紛紜,如何去蕪存菁,甚至挖掘出最私密亮眼的行程,更需要精準的資訊判讀與整理。CineVoyage定位在電影場景深度旅遊資訊提供者,目的在為這群熱愛電影場景旅遊的小眾提供具價值的旅遊資訊,幫助他們實現背包客自助旅遊的夢想。要扮演電影場景深度旅遊資訊提供者的角色,「Big Data」是舉足輕重的關鍵。隨資訊化的普及,電影拍攝資訊遍及網路個角落,Amazon旗下公司「IMDB」是全球最大最完整電影資料庫,舉凡電影票房、新電影消息、電影工作人員、明星動態、電影拍攝地點等,應有盡有。另一方面,全球知名旅遊blogger也有無數具價值的電影旅遊文章,可供背包客參考評估。因此本研究擬IR的概念,定期自動retrieveIMDB」中票房電影與拍攝地點資訊,再透過網路翻譯工具自動翻譯拍攝地點後,自動比對知名旅遊blog(目前以台灣blog為首期目標),retrieve出高度相關的旅遊blog,提供背包客可高度信賴的電影拍攝地點旅遊資訊。

圖七:CineVoyage網站之系統呈現圖
OTT TV來說,除影音網站以外,業者也發展出影音OTT軟體,更方便使用者在行動終端上收看內容。近年蘋果、GoogleLine TV及大陸樂視網等OTT業者搶進並瓜分台灣市場,更有甚者,美國線上OTT 第一大品牌Netflix宣布於明年初進軍台灣,全球第二大影音分享平台Dailymotion也計畫明年登台。國內業者也不遑多讓,從去年起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鴻海集團及三立電視等陸續宣布推出OTT服務,而提供線上影視平台的新興業者也相當活躍,包括LiTV、酷瞧、iVideoTSUTAYA 亞藝影音CatchPlay 線上影音等。以2015年來說,本土OTT市場已形成百家爭鳴的情形。

但對於以「商業模式」進入台灣並提供付費機制的國外OTT業者來說,究竟是否應與本土OTT業者處於平等地位,主管通訊傳播產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迄今尚未表示明確意見,但NCC一再表示,OTT產業目前在全球幾乎皆採低度管制,即使OTT須納管,也是低度管制,不過對於傳統已納管的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則會考量同步降低管制規範,包括收費機制在內,如此本土業者才有能力與國際OTT業者競爭。

國際OTT視訊服務產業發展與政策論壇
台灣通訊學會及元智大學大數據與數位匯流創新中心共同主辦的「國際OTT視訊服務產業發展與政策論壇」,1023日於政治大學研創中心舉行。台灣通訊學會劉幼琍理事長表示,OTT是近幾年很重要的議題,OTT執照及智慧財產權政策等問題浮現,其次,元智大學資訊學院賴國華院長則強調相較鄰近國家,國內OTT產業發展緩慢,希望透過這次論壇與國外專家彼此交流,讓官員們重視OTT產業發展,國內業者提早建立良好產業生態最後台灣通訊學會劉幼琍理事長也總結,台灣在現階段似乎不需急著立法规範OTT,以免趕著制定法規,反而抑制國內OTT產業的成長。

台灣本土OTT影音困境
目前台灣本土OTT影音在經營方面尚未有明確的法律規範,但早已引起既有影音服務提供者(例如:廣電業者)的高度關注,特別在未獲授權的盜版影音內容方面,使得權利者對網路侵權行為更加提防與警戒。因此現階段台灣對於本土OTT影音方面,約有以下幾點經營上的困境與不確定性:
一、  經營管銷成本高昂:影音服務營運端背負著龐大的管銷成本壓力,尤其在高畫質時代,甚至是之後4K電視普及後,內容產製的拍攝成本越顯沉重;在網路平台經營上,流量及設備的維護依然是龐大開銷,儘管是擁有基礎設施的網路業者,也需重新評估頻寬流量費用,而程式開發、專業經理人、日常維運等,也需龐大人事支出。
二、  本土影音內容有限:長期倚賴購入國外與大陸影劇絕非長遠之策,節目內容仍是經營的決勝點,唯有重視內容的產製才能完整擁有眼球停留權,這早已從國外OTT業者身上獲得充足的驗證,台灣本土OTT業者在此部份仍有很漫長的路要走。
三、  合法正版生存不易:影音內容服務的永續經營有賴於高品質節目的提供,並且獲得合法內容的授權,然而面對網路上隨處可得的未授權盜版影音內容以及各類APP聚合器的普及,民眾習慣於收看免費的侵權內容,再加上執法單位查緝國外侵權網站不易,在在使得經營合法影音內容服務提供的業者,難以和這些侵權網站相抗衡。
四、  國外先行者優勢仍在:長期以來國外先行者影響台灣影音市場與使用者太大,例如愛奇藝、優酷、PPS等,打著加入會員收看大陸劇免費,如此狀況已行之有年,短時間要教育使用者付費觀念需要一段時間,但樂觀來說,一般使用者大多能認同付費是未來趨勢。
五、  影音OTT規管不明:目前網路OTT影音業者尚不至於受到高密度的管制規範,然而在網路平台越受到廣大使用者的青睞,要求檢討OTT服務規管現況的聲浪也將越來越高,不管是許可或登記,都將是不可小覷的經營成本。尤其是對於侵權影音網站的查緝,國內執法單位過於被動與消極,也讓本土OTT業者在經營上面臨極大困境。

為了協助本土OTT產業的發展,本中心陸續舉辦「國際OTT視訊服務產業發展與政策」、「勇敢邁步:嶄新的匯流法」等相關論壇、研討會,提供產官學的交流平台,未來也將在本土OTT的新創服務及產業相關的政策法規上給予更多的貢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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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娛樂重擊,「「我們願意給不成熟的想法一千次、一萬次機會」:專訪酷瞧執行長蔡嘉駿」,04/29/2015http://punchline.asia/archives/11258,最後瀏覽日期:11/26/2015 
  9. 中時電子報,「吸睛!酷瞧全網瀏覽破億次」,10/29/2015http://goo.gl/qZlLyp,最後瀏覽日期:11/2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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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陳柏寧(2015),「台灣OTT的艱困路」,三力新聞網,06/22/2015 http://goo.gl/jqZNt8

(本文由本中心新創服務、數位匯流政策法規研究團隊提供)
Open Data 智慧生活:1999市容回報災情線上
Intelligent Life by Open Data: 1999 Citizen Hotline & Disaster Warning System
在這個資料豐富且異質多元的世代,大數據不但成為新的價值,而且也大大成為我們生活各層面的幫助。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將大數據透過智慧分析,探勘出資料的真正價值與意義性,透過相關軟硬體的搭配應用,成為我們生活上的輔助工具。本團隊也藉由桃園市政府所提供的1999市容查報資料進行分析與探勘,更結合外部相關資料的整合,設計出一套災情線上系統,提供政府進行派工處理與民眾道路選擇上一項新的生活工具。

從目前桃園市政府所提供的1999市容查報資料來檢視(如圖九),可以清楚看到「道路坑洞修補」的比例最大,意味著民眾對於道路行進的安全頗為重視。由於每條道路的路面品質,受到自然因素(例如、雨量大小造成各路面膨脹速率不同),與人為因素(例如、各道路的車流量)的影響,因此每條道路的坑洞產生機率不盡相同。透過多元異質資料的整合運用,可以預測每條道路坑洞產生的機率,作為路面品質評估的基礎,提供政府後續派工維護的行政處理。特別是每當颱風過後,道路品質不佳的路段特別容易造成路面龜裂與坑洞。為了讓民眾在道路使用有更安全的選擇,本團隊特別針對道路品質進行研究,並在未來提供更便利的線上系統服務,例如可讓民眾可以立即透過app得知目前的道路安全情況。
圖九: 1999市容查報資料總覽
本團隊以1999市民查報等開放資料,透過據即時資料融合與分析進行環安評估與派工調度等工作,設計成一套1999市容回報災情線上系統(如圖十所示)。即時處理程序,例如:路面坑洞、路段淹水、路樹傾倒、號誌故障等派工處理,以及橫向連結城市治理相關場域 (例如:智慧交通與市民通報),保障生命財產安全。另外也提供災後環境衛生監控:追蹤環境衛生復原狀況、以及蚊蟲滋生區域,並啟動預警機制,利用大數據分析,預防疾病爆發或漫延。
圖十:1999市容回報災情線上系統示意圖
新增說明文字
本團隊目前先收集中壢地區的資料作為道路品質的評估。這些資料包含雨量、道路挖掘資料與道路坑洞資料。其中道路挖掘資料是指公家或民營單位為了施工向桃園市政府申請的挖掘路段。從圖十一可以知道中壢地區每月份的降雨情況,下圖則顯示道路挖掘資料與道路坑洞資料的分布情況。
圖十一:中壢區雨量資料與歷史道路坑洞和挖掘案件表示圖
針對異質性且多元化的資料,本團隊使用類神經分析來預估主要道路的品質。透過預測後將資料進行分群,並以紅、黃、綠3種色標示不同的坑洞出現機率。紅色路段是最可能出現坑洞的地段、黃色路段次之、綠色路段是比較安全的路段(如圖十二表示)。

圖十二:道路品質估算技術模擬圖
本團隊在1999市容回報災情線上的系統建置上,未來將採用更多元與異質的資料來處理。包含市容查報的道路坑洞歷史資料外,日後根據需要也會參考其他重要外部資源,如號誌故障資料、路段淹水資料、路面倒樹資料、颱風相關資料、雨量資料、車流量資料、氣溫相關資料、垃圾蚊蟲資料等異質資料進行整合與分析。透過更豐富的異質資料,可以充分估算出各種災情預防的可行性。以下,本團隊針對兩個預期的系統功能來介紹。系統功能一為環境評估分析與派工調度處置。針對災後道路坑洞的路面維護、路段淹水處置、倒樹通報、垃圾蚊蟲防範與交通號誌故障等進行派工處理。該系統會根據過去歷史資料進行災後處理次序的評估,也會依據民眾立即通報後的事項,進行重要性的優先順序排列處置,並以攸關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其次是交通相關事物的處理。如圖十三示,系統會呈現各區域的安全程度。分綠色A(佳)、黃色B(堪)紅色C(劣)等級等路段說明。此外也顯示各路段上的道路坑洞、路段淹水處置、倒樹通報、垃圾蚊蟲防範與交通號誌故障等發生位置,並計算出派工調度處置的優先次序。

圖十三:環境評估分析與派工調度處置示意圖
系統功能二為預警機制處理與安全環境提供在災後,系統啟動預警通知(如圖十四)。民眾可以線上察看或是透過APP瞭解災後需要注意的事項。預警事項包含道路坑洞、淹水路段、蚊蟲滋生、倒樹路障和號誌故障等危險區域。民眾可以透過系統知道災後安全環境的提供,以保護自身的安全和提供政府儘速處理災後重建的工作。

圖十四:預警機制處理與安全環境提供示意圖

為了達到上述系統的功能,目前本團隊已經完成施工地點暨即時路況資訊的呈現(如圖十五所示),便於觀看者與使用者知道現階段路況資訊。也可反應目前路段施工情況,駕駛可依據需求選擇更合適的道路行走。大數據的重點之一在於異質性且多來源的資料整合運用,以便能夠更便利地提供使用者更全面性的即時資訊。過去我們要看目前那些路段的交通流量需要到googleMap,要看桃園目前有哪些道路在施工要到市府工務局網站。然而,道路施工與交通流量常有很緊密的關係。透過整合道路施工與即時交通流量這兩類的資料,我們可以及時觀察出每一次道路施工對其周遭路段路況交通流量的影響,進而作為以後每次施工前相關道路交通疏導作業的參考,另外,民眾也可以根據這樣的資料,進行交通路線的規劃。

圖十五:本日施工地點暨即時路況資訊系統截圖

另外本團隊也提供坑洞修補案件施工前後分析資訊功能(如圖十六所示),該功能可以追蹤道路施工前後之車流量是否改善,同時可以呈現該路段過去雨量的影響與車流量的狀況。地圖中也可以顯示各路段的施工狀態,駕駛可以參考即時路況,選擇合適的道路駕駛。

十六:坑洞修補案件施工前後分析資訊系統截圖

最後根據民眾的通報,本計畫團隊也整合大數據資料,包含雨量和車流量進行派工系統的建置(如圖十七所示)。通報案件自動派工資訊系統可以告知相關施工單位所需道路維護路段的優先順序。透過通報案件自動派工資訊系統可以讓道路維護最優化,也可以提供民眾即時的安全道路選擇。

圖十七:通報案件自動派工資訊系統截圖
上述介紹為1999市容回報災情線上主要的特色,除了結合市容查報內容,未來將多元且異質的大數據資料加以分析與整合,設計出一套智慧型系統。希冀未來可提供政府與民眾在颱風災害防護和後續環境衛生上進行智慧派工和提供災情防範的幫助。

InnoBic論壇


勇敢邁步:嶄新的匯流法研討會
本中心於1041127日,於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國際會議廳舉辦「勇敢邁步:嶄新的匯流法」研討會。本次研討會聚焦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日陸續公布的「匯流五法」草案,榮幸邀請到通傳會主任委員石世豪擔任開幕致詞嘉賓,由本校彭芸教授開場作引,誠摯歡迎石主委闡述匯流五法草案的立法目的與願景,同時通傳會翁柏宗委員、彭心儀委員亦分別為本次研討會的主持人及與談人。本次研討會共分為四個場次,針對匯流法架構、電信法、視訊內容廣泛討論,最後透過綜合座談廣泛邀請產官學研各方先進發表寶貴意見,以祈豐富衡平匯流五法草案。

第一場次各提報人廣泛針對目前資訊通訊領域既有問題發表卓見,期許主管機關在匯流五法內對寬頻網路、OTT、大數據、頻譜規劃等議題做出回應。第二場次則探討數位匯流趨勢下電信法制的發展,思考將電信法分拆為「電信事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後,與匯流五法乃至其他法規之架構調適與適用順序。第三場專注在於視訊內容產業,尋思在content is the king的時代,我國內容產業如何迎頭跟上國際潮流,而其中政府又將扮演何種角色,如何管制與扶助產業發展。論壇最後則以公開論壇形式,由現任或任職於通傳會之委員,以及產業協會、學會代表,相互對話、深度溝通,希冀能夠兼顧產業發展、消費者保護以及公共利益。

元智大學受教育部頂尖大學計畫補助,於20142月設立大數據與數位匯流創新中心。中心成立以來不但致力於大數據應用相關合新資訊通訊核心技術之創新、研發與改良,對於數位匯流趨勢以及隨之而來的法規、政策變革同樣留心戮力。本次中心針對數位匯流五法草案舉辦論壇,幸獲各界鼎力支持與協助,論壇中激盪出對於草案修正的寶貴創見,對於通傳會的公開諮詢提供實質具體建議。







匯流政策時論

匯流五法 擁抱5G大未來?
專門為了拓展台灣面向全球電信自由化的趨勢,NCC公布通訊傳播匯流新法,以取代傳統電信三法,雖然法案來得有些遲了,但看整體的管理架構都超越了過去的保守格局,我們仍給予高度肯定。

目前台灣民眾接觸媒體機會逐漸形成兩極化趨勢:「大銀幕」的電視觀眾與「小銀幕」的手機用戶。以有線或無線電視業來說,目前電視頻道多達一百多個,但節目之爛難以想像;今年金鐘獎評審代表對綜藝節目的評論—「品質低落、創意不足、娛樂不夠、知識沒有」,雖曾引起藝人的反擊,但確實反映觀眾對於節目貧血的無奈。

藝人吳宗憲的脫口秀節目中,指陳政府對於頻道業者管制太多,生了那麼多的孩子,卻嫌孩子不學好。在這次修法中,NCC對於有線或無線電視頻道的管理,將改變過去「垂直分立管制」的作法,朝向以促進健康競爭為目標,俾充分發揮市場機能,深信未來的收視戶必能享受更具性價比的節目。

電信網路、有線或無線廣電網路的互通匯流,讓政府陷入了治理不良的困境,特別是社群媒體或OTT視訊媒體業的崛起,網路霸凌與犯罪時有所聞,如去年喧騰一時的藝人楊又穎長期在網路上遭受霸凌而輕生事故;日前報載OurPPC誆稱可購買關鍵字再轉賣廣告商的方式獲取不法利益,還有令頻道業者深痛惡絕的「跨境網路侵權」問題等。NCC在此也一併提出了《電子通訊傳播法》,賦予警方追查網路犯罪的法源基礎,令人激賞。

然推動匯流五法的關鍵,在於行動基地台的順利架設,一項民調顯示:至少有六成以上的民眾,相信「電磁波足以致癌」,以致於架設基地台處處碰壁;最令人不解的是,抗議最力者不是民眾,而是政府機關。試問:開放電信業者在公有土地與建築物上架設基地台,是《電信法》的明文規定,那些反對架設的政府機關高喊著依法行政,何以竟然帶頭違法?
抗議者關心的是健康影響問題,主其事者的衛福部與環保署,自然不能置身度外,畢竟NCC只是電信技術監管機關,實無專業解釋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問題,建議毛院長應組成跨部會任務小組,針對4G基地台架設的相關問題作出一勞永逸的解決。

台灣的通訊網路,正從3G提升到4G速度,南韓則宣布砸下四四○億台幣,邁入5G時代,屆時傳輸速度將比4G快上一千倍,最快二○一七年上路。當總統參選人高喊未來台灣經濟要大力發展物聯網、大數據、智慧城市等,若不解決抗爭問題,如何擁抱5G大未來?(全文)
( 本文作者:本中心丘昌泰教授。聯合新聞網/2015-10-16 )
廣電老三法 忘了新網民?
對一機在手樂趣無窮的新網民而言,始終無法理解這部已在立法院躺了數十年的「廣電老三法」,何以遲遲無法通過?無論是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心中都很清楚:賴以維生的廣告收入正在逐年下滑,根本難以抵擋OTT新興媒體的浪潮。某次研討會上,一位有線電視業者抱怨剛向大陸電視台購買武媚娘的放映權,但網友卻宣稱已在視頻網站上看完每集內容。

不容否認,台灣收視戶已出現兩極化市場:一是客廳看電視的中、老年人,另一則是不限時間與空間,收看手機視頻的新網民。遺憾的是目前立委諸公忙於在「老三法」泥沼中打爛仗,照顧的是客廳收視戶,根本無視於新視訊媒體下的新網民。

在新網民眼中,網路世界沒有國界,業者投資策略千變萬化,老態龍鍾的政府管得到黨政軍投資廣電事業的規定嗎?原行政院版本以間接投資持股上限放寬至五%闖關,算是可接受的合理規定,但不少立委心態上卻回到白色恐怖時代,嚴格到就連一股都不行,喪失了對台灣言論自由的信心。嚴格來說,黨政軍條款根本是說不通的,軍隊國家化已是全民共識,在言論自由的台灣社會,有了多元媒體、網民、名嘴的爆料與監督,哪個黨政軍甘冒天下之大不諱,投資廣電媒體,企圖控制市場言論?值此台灣面對經貿全球化的浪潮,這樣封閉保守的心態,媒體界如何打開國際視野,迎接媒體訊息全球化的時代?

立委們無異議通過未來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的「基本組」收費上限一百元,這也是標準的「民粹條款」,根本不符合市場機制,若需要調整費率,是否每次都要大動干戈修法?現行法令有關收費的訂定,如健保費率、交通費率,基本上都屬於行政裁量權的範疇,法律明訂反而欠缺彈性;建議應授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行邀請利害關係人籌組公正的費率審議委員會,再向立法院核備即可。

至於「無線電視台必載」的爭議,涉及有線、無限與衛星業者之間的利益糾葛,我們不便置喙;但在新網民眼中,節目品質與內容才是王道,收視頻道再多一、兩台,如果都是爛節目,這樣的必載要求到底有何意義?

鑒於新媒體時代來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以網際網路為中心建構前瞻完整的「數位匯流五法」,本人頗表認同。若能順利立法,台灣的電信、媒體、廣播電視管理,將正式從「類比時代」走入「數位時代」,數位匯流產業亦將邁入新局。拜託立委們往前看,廣電老三法只是為了客廳收視戶的權益,還有很多用手機新網民需要各位立委的關心。(全文)
 ( 本文作者:本中心丘昌泰教授。聯合報/2015-11-04 )
媒體評論-NCCN道陰影
24G頻譜競標於大前天啟動了,相較於兩年前第1次標售4G頻段時業者競爭激烈的程度,此次競標金額卻龜速緩揚,彷彿2.6GHz是不存在的頻段。

更奇特的是,D6頻段竟然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業者報價,標金還處於掛蛋狀態。這是怎麼回事,大家不是都說4G是王道,業者卻還對4G頻譜裹足不前?

我猜想箇中原因在於D6即為碩果僅存的WiMax業者所在頻段。縱使NCC才剛廢止了業者的換照許可,但行政訴願部分翻案、業者提請假處分及可能國賠問題未了,使得該頻段的使用權尚有爭議,造成潛在得標者持有頻率的機會成本大增。尤其第一次4G頻譜釋照時造成遠傳與台哥大兩大業者互標對方頻段,雙方對換頻問題未有共識,甚而對簿公堂,使得業者認定未清頻的頻段沒有經濟效益,故不願競標。

我之前曾在研討會多次呼籲NCC要正視清頻問題,建立補償機制,讓低度利用的頻段能順利移轉,才能發揮頻譜使用效率。然NCC一廂情願的以強勢行政處分終止業者經營,卻無法有效解決頻譜使用權的爭議,致使其他業者卻步,反而減損了頻譜價值,可謂得不償失。

這樣有爭議的行政作為近期尚不只這一樁。在前述遠傳與台哥大的換頻爭議中,NCC長官在協助調處時竟莫名其妙將無關的第三者(中華電)一起拉進來,「希望」中華電也盡早清頻。日前NCC亦核准了國碁亞太合併及台哥大投資新亞太案,惟這幾家公司間不自建網路須提交事業計畫書變更,NCC尚未核准前就又先許可了其合併、投資案,形同將共用核心網這一影響到業者競爭的灰色行為就地合法。而其他業者若要比照辦理共用核心網,反須事先得到NCC核准,否則就是違法開罰。分析這些行政作為的得利者全都指向一特定業者,NCC等於向大眾宣示「皮小孩不會受罰,乖小孩卻得不到糖吃」。

NCC或謂4G新進業者若不能借道既有業者的網路,將無法提供可互連的語音服務,影響產業競爭。但NCC的職掌是鼓勵競爭,不是利用規管偏差扶植競爭。而業者進入市場前不是應充分了解競爭樣態、技術演進及合適頻段,並做好完善評估確立獲利模式嗎?亦即,政府只能催生不能包養,業者的經營風險還是得自負呀!現在業者嚷嚷政府要救它,這不是電信業的媽寶在討拍嗎?況且要扶植競爭,同樣是新進的WiMax業者,怎麼就變成「爹娘不疼,姥姥不愛」的棄兒呢?

看著WiMax業者血淚斑斑的歷史跟NCC一連串無法合理化的行政作為,要人不從陰謀論聯想也難。NCC作為監理單位本應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長官也屢屢如此宣示,但至此其公正性已飽受質疑。套句流行的評論,「這樣的NCC,真應該廢掉算了。」(全文)

( 本文作者:本中心周韻采教授。中時電子報/2015-11-20 )

大數據報報

如何利用大數據打造成功的數位行銷
根據調查,8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公司不是已經在使用大數據就是準備開始利用大數據進行數位行銷,Data-as-a-Service (DaaS)以資料或資訊為產品、以便利的資訊管道為服務手段,也就是說提供了最專業的數據資料,將可以鎖定消費者需求進而推銷並促進績效成長。【Business 2 Community/2015-10-05全文

百貨業結合大數據 顛覆傳統行銷
新光三越執行副總吳昕陽在今年周年慶推出新行銷模式,從發行新貴賓卡,透過貴賓卡紀錄消費者購買行為,預計年底可達100萬張,匯集起來的資料就是大數據,顛覆過去銷售模式,並朝精準行銷發展,另外,新光三越App結合消費、儲存禮券、停車票卡多方功能,只要消費者利用條碼購物,所有明細立刻儲存至雲端,儲存所有消費者的「購物喜好大數據」。【經濟日報/2015-10-02全文

麥爾荀伯格的大數據觀
大數據領域世界知名權威麥爾荀伯格認為大數據的重點不在資料,而是看資料的角度,另外,他也表示台灣的問題就是過去的模式太成功了,現在反而要創新有些阻礙,改變心態,永遠不要放棄冒險的勇氣!【CNA/2015-10-04全文

美國國會提出立法草案 拍賣聯邦持有頻譜供商業使用
美國國會提出立法草案「2015頻譜管道法」,該草案已於本周在分組委員會中討論,並要求FCCNTIA對參、眾議院,提出對現有聯邦頻譜使用者安置計畫,和競標、拍賣的詳細時程。此外,該法案亦要求FCCNTIA提出平衡頻譜特許使用與非特許使用的評估報告。【FierceWireless/2015-10-06全文

美國FCC駁回第一件商業網路中立性申訴
Commercial Network Services是一家聖地牙哥公司,其提供該城市的即時影像給全世界的使用者。該公司執行長表示時代華納有線對其收取高額互連費。對此CNSFCC提出時代華納有線違反網路中立規定之申訴,遭到FCC駁回。這是第一件商業性網路中立申訴。The Washington Post/2015-10-06全文

大數據如何停止大規模射殺犯罪
日本某大公司,近期開始進行犯罪預測軟體測試,該項目稱日立視覺化套裝軟體,目的是協助打造智慧城市,並透過先進的預測分析工具與更有效率的影像資料存取方式,協助推動城市和都會區的公共安全計畫。事實上,大數據正在改變警察辦案模式,但如果警察不離開辦公桌,大規模射殺犯罪一樣不會停止的。【WSJ/2015-10-09全文

跨平台收視調查機制挑戰Nielsen公司收視調查霸權
美國網路流量分析公司ComScore將收購電視、電影收視量測公司Rentrak,挑戰目前由Nielsen公司獨霸的收視調查市場。收視率向來是左右媒體和廣告產業的重要指標之一,長久以來由Nielsen公司獨霸,ComScore瞄準數位匯流趨勢提出跨平台收視調查服務,對此媒體產業表示樂見其成,而Nielsen公司則推出跨平台調查系統「全觀眾」因應。【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015-10-12全文

印度電信局開放商業頻譜交易
印度電信局發表了頻譜交易綱領,開放電信商間的頻譜交易。各電信商可以視需求出脫或買進頻譜,使商業布局更靈活。該份綱領表示,僅有透過拍賣取得或是已向政府支付市場利率的頻譜方可交易,且各頻段仍須符合分配用途(如2300 Mhz 頻段僅供4G使用)。各頻段持有人可以自由決定該頻段售價,印度政府則會對其課予1%稅金和其他費用。【NDTV/2015-10-13全文

NCC公布「無線廣播電視事業與頻道事業管理條例」草案
NCC研擬的匯流五法之一,其和現行無線廣播電視法最大的區別,在於取消了對於政黨投資廣播電視之規定,將管制回歸預算法及政黨法。此外該草案亦放寬了外資投資廣播電視事業之限制,但外國人仍不得為事業之發起人、董事及監察人,僅得為間接持股之股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15-10-15全文

超過58% 的美國家用寬頻用戶每月至少使用一家OTT服務
美國派克消費者調查研究針對OTT服務做出研究報告,該報告顯示超過58%的美國家用寬頻用戶,每月至少會使用一家OTT業者的服務,每月使用兩家以上OTT服務的家庭也超過25%。其中以Netflix市占率最高,達43%,其次分別為Hulu19%Amazon17%。【Parks Associates2015-10-19全文

NCC公布「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
在數位匯流時代,科技的進步使得不同技術背景的服務得以跨過門檻互相競爭,然而卻也造成經由不同管道提供相同服務,管制密度卻大相逕庭的窘境。為因應數位匯流,NCC除修正原有廣電三法外,亦為數位匯流量身打造全新「匯流五法」,「電子通訊傳播法」即為匯流五法之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15-10-21全文

歐盟表決通過網路中立性立法
歐洲議會於1026日表決通過網路中立性立法,引起正反兩方爭議。贊成者認為這是網路中立性立法的里程碑,反對者則對條文具體內容有所疑慮。其規範ISP業者若提供「specialized services」和「zero-rating」此兩種服務,可以豁免網路中立性義務,而遭受抨擊。【THE VERGE/2015-10-27全文

歐盟決議會員國間行動通訊免收高額漫遊費
歐洲議會決議在2017年全面終止行動通訊漫遊費。電信業者僅能向消費者收取電話、簡訊及數據服務之漫遊費至2017615日,並且從2016430日後,漫遊費率的上限為語音通話每分鐘0.05歐元、簡訊0.02歐元、行動數據每MB 0.05元。【THE VERGE/2015-10-27全文

大數據 建立準確行銷基礎
如今,在社群媒體當道的環境下,人們透過分享照片、動態、打卡來分享生活,無意間就將個人喜好或部分資料曝光於雲端上,透過雲端回傳給開發商、廣告商或平台業者,如Twitter就是透過大數據應用,將用戶在Twitter上的追蹤偏好歸類,以推送客戶可能有興趣的廣告,提升廣告精確性,如此看來,大數據絕對是做為未來精準行銷的依據。【聯合新聞/2015-11-15全文

全台企業IT趨勢白皮書 雲端X大數據X行動化
面對商業模式的改變,如何導入IT解決方案提升綜效,成了台灣中小企業面臨最主要的課題。此調查亦是針對9 IT 項目詢問企業的投入狀況與未來規劃,目前約5成企業已經導入雲端和行動化服務,只有近3成企業佈署大數據分析,高達9成以上企業已經建置資安解決方案。【數位時代/2015-11-16全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