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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產業政策白皮書發表會
Press Conference: White Paper on the Policy of OTT Industry 
元智大學大數據與數位匯流創新中心(以下簡稱元智頂尖中心)特邀請學界菁英,歷時ㄧ年撰寫《OTT產業政策白皮書》(以下簡稱OTT白皮書),並於2016516日假臺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發表會,呼籲政府應該盡速鬆綁法規,設定內容產製策略,修正著作權法,並以誘因鼓勵境外OTT業者落地登記。
記者會開始由元智大學資訊長詹前隆教授致詞,認為OTT產業已經是世界趨勢所在,但我國政府對此甚少著墨,因此元智頂尖中心著手撰擬OTT白皮書,希望能夠引起政府對於OTT產業的重視。記者會主持人元智大學丘昌泰教授亦表示,自身在世界進行學術交流時所感受到的產業變遷,和OTT白皮書裡提到的世界趨勢ㄧ致,傳統影音產業授到OTT產業很大的衝擊,需要盡早面對問題做出回應。白皮書內容由元智大學葉志良教授進行簡報,表示歐盟、日本、韓國、中國政府無不以政策積極引導,衡平新舊產業交錯衍生的不公平競爭問題,並整合業者資源進軍海外。我國政府若不積極正視,將加速我國影音文化萎縮,因此白皮書提出四大政策建議,包括:(一)法規鬆綁、降低不對稱管制,使得既有業者與新進業者間,以及境內業者和境外業者間能夠公平競爭;(二)以國發基金資助內容製作,設定內容產製策略、吸引人才投入,以「國家隊」角度統合資源進軍海外華人市場;(三)修正著作權法,讓權利人面對網路侵權業者時能獲得有效救濟,同時簡化授權模式、促進內容流通;(四)以經濟誘因鼓勵境外業者落地登記,當境外業者與本國合製內容時,給予補助優惠,同時兼顧稅收和深化我國內容產製能量。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長張崇仁也到場表達對OTT產業的關心,認為要振興我國OTT產業,首要問題是要解決中國對人才及資金的磁吸效應,並呼籲業者間要放下成見、共同合作。元智頂尖中心客聘研究員蘇衡教授表示,OTT產業是扭轉我國影視產業日漸衰敗的契機,然而其橫跨多種不同領域和產業,並非單一業者能夠獨力突圍。世界各國不只以國家隊出征,還有國際聯隊,然而我國政府似乎沒有積極的產業政策讓人擔憂。元智頂尖中心客聘研究員賴祥蔚教授表示,現在各國大型OTT業者在臺發展有限,原因在於本土內容不夠。但若有一天Netflix、愛奇藝願意出資拍攝臺灣本土內容,則我國文化話語權將喪失殆盡,因此整合業者資源勢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緩。臺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劉莉秋副秘書長則表示,面對OTT產業崛起,協會樂見其成,但首先要解決不對稱管制的問題。LiTV線上影視營運長謝玒玲認為對平臺業者而言,盜版問題一日不解決,OTT產業就一日無法茁壯。

元智大學受教育部頂尖大學計畫補助,於20142月設立大數據與數位匯流創新中心。中心成立以來不但致力於大數據應用相關合新資訊通訊核心技術之創新、研發與改良,對於數位匯流趨勢以及隨之而來的法規、政策變革同樣留心戮力。本次頂尖中心廣邀校內外學者專家撰擬《OTT產業政策白皮書》,對近年來數位匯流的產業發展提出重要政策建議,呼籲政府應將OTT產業視為國家戰略級產業,加入振興臺灣的六大新興產業,適時組織「國家隊」開拓海外市場,積極推動國內產業轉型,提升服務及獲利能力,同時提供消費者更安全、便利的網路應用服務環境,以使國家數位經濟競爭力全面提升。
OTT產業政策白皮書發表摘要
世界各國為了因應數位匯流帶來的產業變革,紛紛整備法規環境和產業政策,以求在劇變中站穩腳步。然而我國政府一直未正視OTT產業所帶來的衝擊。元智大學「大數據與數位匯流創新中心」長期關注數位匯流產業趨勢,認為OTT產業為下世代產業的核心,政府不能無視跨國OTT的侵門踏戶,應從政策法規為台灣OTT發展找出生路,特撰寫《OTTT產業政策白皮書》呼籲政府應積極規劃推動產業政策、加速產業轉型。
OTT的破壞式創新對既有產業產生衝擊無庸置疑。2015OTT產值已是2010年的6倍,現今雖無法定論OTT和傳統電視是取代還是互補關係,但歐、美、日、韓、中,無不將OTT產業視為國家戰略級產業,推出各項政策扶植,希望能在新一波的OTT浪潮中搶得先機。
發展OTT產業的先決為條件:良好的基礎網路建設、行動影音服務持續成長、和社群媒體快速成長,我國正好三者俱備。我國產製內容在全球華人市場尚具競爭優勢,也具備良好專業人才,但過去二十年於OTT創新產業鏈規劃交了白卷,主要由於沒有積極的產業政策。若欲在OTT產業中迎頭趕上,須正視下列關鍵議題:
1.    市場:內需市場小,缺乏公平競爭環境,亦欠缺國家甚至國際層級市場策略;
2.    技術:缺乏適用的技術標準及跨平台整合,網路傳輸品質仍是推廣OTT服務的瓶頸,電子支付機制不夠友善、普及;
3.    內容:內容產製能量不足,授權困難,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
4.    消費者:已轉向消費境外OTT,付費意願有待提升,個資保護疑慮也是障礙。
本白皮書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1.       技術
(1)   推行統一軟、硬體標準,解決機上盒認證問題,並鼓勵終端設備商和平台業者合作,此外,盜版問題也可透過技術積極遏止;
(2)   ICT技術外,軟技術如商業模式、行銷策略等也應是發展重點;
(3)   台灣目前沒有大型OTT業者,尚毋須堅守網路中立性,否則只使境外業者受益,卻對本國電信業者造成沉重負擔。
2.       產業
(1)   落實水平層級化管制模式,消弭管制落差,確保技術中立,讓不同平台、管線和技術所提供的服務,皆能在市場中公平競爭;
(2)   以租稅優惠鼓勵業者間合作整合,突破現今我國業者單打獨鬥困境;
(3)   我國無大型OTT平台,策略上應由國家或業者間共建OTT平台,創造消費者的忠誠度和黏著度;
(4)   個別業者難以突破外國文化保護政策,須由國家領軍出面談判協調。
3.       內容
(1)   須簡化內容授權機制,促進內容流通,同時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創造新的內容來源;
(2)   設定內容產製策略,全力發展台灣具競爭力的內容類型,如戲劇、娛樂、紀錄片等,待於國內外市場站穩腳步,可擴大市場規模後,再將內容產製延伸至其他類型;
(3)   成立跨部會機構,專職處理內容侵權問題,明確宣示政府打擊盜版決心,讓投資者產生信心後願意投入。
4.       制度
(1)   以經濟誘因鼓勵境外業者落地登記,讓合法登記的境外業者與本國業者合製內容時可享補助優惠,兼顧稅收和深化我國內容產製能量;
(2)   由科技部和文化部合作,導入國發基金資助OTT產業,並改變現今被動而資源分散的補助模式,設定產製策略後,積極尋求業者合作;
(3)   單憑OTT服務提供者不足以保障消費者隱私,須將協力義務擴展至傳輸者。現行個資法「事前同意」規範嚴格,宜修法改採「去識別化」措施,以避免侵害個人隱私。
要加入全球賽局,必須勇敢解除不對稱管制規範,大開大闔布局,發展OTT業,策略如下:
1.    政府應視OTT為國家級戰略產業,並積極扮演產業整合角色,組織「國家隊」開拓海外華人市場;
2.    政府應大力扶植本土內容產製,讓台灣具競爭力之內容得以擴展至國際;
3.    政府應協調新創服務訂定發展目標,改變秩序混亂的局面,打造更公平、更友善的產業環境。


聯絡人:葉志良助理教授 
電話:(03) 463-8800#2765
電子郵件:chyeh@saturn.yzu.edu.tw
電子版全文下載https://goo.gl/y0rh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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